的手,替我抹去了所有的疲惫。 生命如此无常,余文民迎来第二次骨髓移植失败的讯息后,某个一个春日早晨,他就再也没醒来过。 明明前一晚睡前,他还说他是抗癌勇士,他会撑下去做第三次。他看起来已经非常虚弱,但他却突兀地做了一个动作。 他将我的手牵给赵云南,叮嘱他说:「这女人脾气不太好,个性倔强不服输,不好相处,煮东西又难吃,但是个能一起生活的人,如果她的馀生是你相伴,我就放心了。」 赵云南像甩掉屎一样的甩掉我和余文民的手:「我呸呸呸,你还在呼吸勒,搞得像交代遗言似的做什么?而且,老子不喜欢女人!你不是第一个知道的吗?」 「我怕来不及说」余文民虽然笑着,但目光黯淡许多:「你把浮萍当男人吧!」 说什么鬼话?我狠狠的剜他一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