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四篇番外写完再打后记的,但今天突然心血来潮就想写,哈哈哈哈,年轻人就是这么不讲武德! 说起我最初看小说的年纪,大概是在我国中的时候吧,那个时候并没有像现在一样网路那么发达,所以小的时候总是跑漫画店租小说、漫画,放学后或假日很喜欢往那边跑,又有冷气又有一堆书可以看,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光真的单纯又美好。 而我从小没事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写些东西,写得类型偏向是短诗或是一些简短的字句,后来上了国中开始很喜欢看小说,那时候我什么小说都看,奇幻轻小说、言情小说、恐怖小说…等等,不过看最多还是言情小说,毕竟当时我正值情竇初开的少女,总是会被狗血的爱情故事所吸引!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喜欢写些东西,再加上很喜欢看小说,那时一头热的我,居然就开始拿起一本空白的笔记本写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