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,是因为我今年大部分时间在摆大烂,原本打算在八十万字左右的时候就完结,但最后总字数是128万。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,这本书对我的意义,远不止一部作品那么简单。 在我写到百万字左右的时候,我就很明确的意识到,这本书对我来说,就是灵魂的外现。 我把我的灵魂,放在了这里。 在群里熟悉我的人应该都知道,我写这本书是完全没有大纲的,所有情节,几乎都是书中人物在牵着我走,书里的人物,也大多没经过什么刻意的设计,一般都是我需要有个人物在的时候,他就会出现在我脑袋里,这种感觉很奇妙,我会一直写下去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奇妙的感觉。 这本书的开头经历过一次重置,这次重置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节点,因为从那时候开始,我意识到我好像会写小说了。 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