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人手不够,哥俩就威胁小姐帮忙,让她们当诱饵,去找来更多受害者。 「春玲第一次约来方脸的,第二次约来圆脸的,还有长头发的,个头高的」哥俩只顾得上杀人越货,并不记得她们名字。 胡天问起兄弟俩为何吃人,沈长平一脸不屑:「同类当然是不能吃同类的,但你知道高级猎食者,看到低级的动物时,会想到什么吗? ——狩猎!」一个活生生的人,竟然要把畜生的规则套在自己头上,胡天觉得,唯有死刑才能体现这哥俩做人的价值。 结案后,胡天和老金专程去了趟沈氏兄弟老家,听到哥俩的消息,沈家老父老母差点晕厥。 哥俩从小被溺爱长大,放手里怕丢,含嘴里怕化,怎么也想不到,他们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。 「在他们死后,我得把俩儿子骨灰带回老家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,不懂时髦,你们不要欺负她!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?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,什么中医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