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失了胆魄,更遑论周围还有虫族监视着。 沈禾冠退无可退,他闭上了眼躲开令人作呕的桀锉,血腥气弥漫口鼻,冰凉的冷气挑开长发,露出了疤痕狰狞的脖颈。 “嚯嚯嚯,怎么,小老儿保得住你的命,还留着这个疤给你看?” 桀锉满意地欣赏自己的作品,当年,他就是逮住了这个奇特的试验品,挑开他的侧脖子,把腺体挖了出来。 霍特星系的人自诩高贵,他倒要看看,比他们虫族多出来的一个腺体罢了,到底有什么了不起。 至于失去腺体的人,不过就是没了信息素,无法分化,没两天就会死而已。 他杀人如麻,多这一个没长开的小屁孩又算的了什么呢? 臭气熏天的手术刀贴着疤痕纹路游走,吹毛断发的锋利割出一道蜿蜒血线。 沈禾冠闭紧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,不懂时髦,你们不要欺负她!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?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,什么中医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