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,妈耶写起来真是艰难,像画大幅风景画里不起眼的水珠,画完了一看,跟没画一样哈哈哈。 当初写夏夏那本,其实也没有大剧情,主打感情线,可那本有综艺当看点,到了这本,特别是写完UMA尝到了主打剧情的爽感,这本写起来就有点…嘶…感觉很平淡。 不过呢!俗话说做的每件事都有意义,只是可能不在当下。我坚信写的每本书都有用,比如这本写到一半我突然发现—— 或许我更擅长写主打剧情,女主只有男主这一条感情线的文,似明似暗的纠缠掺杂在早就搭好框架的剧情里,反而不容易崩。 话说我其实写了快一千万字了,关于自己擅长什么,不擅长什么,一直稀里糊涂的,因为总是不服气流量代表我文的质量这一说法。 从云崽到九音时期,这个说法让我大受打击,痛苦不堪,甚至不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