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痞坏型男主,完全同质化了,都说是因为读者爱看读者喜欢啊——我这人么,向来喜欢和别人唱反调,就想着写个又傻又怂的男主看看是什么效果,没想到竟然还不错。 看,大家也不是都喜欢霸道总裁的嘛。 另外一个初衷是,我小时候被我表哥猥亵过。 这事和今今比起来严重度不算高,但对我本人的影响确实是lifetime的。我觉得写文不仅是写文,还是表达自己、传递想法的过程,今今算是一种鼓励、一种慰藉,也是一种价值观的传递吧。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得让这事过去,但也不能让这事就这么过去。 就是这么一个态度。 很多留言真的让我很感动,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在意、有人关注、有人牵挂的,这其实就足够了。 (但我没回复不是故意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