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t会到了创作者的不容易,一定要耐得住寂寞,刚开始的时候看的人真的很少。有时候我都想着,反正也没人看,瞎jb乱写吧! 我一般是写好一稿后,在传上去之前,还会再审一次,然后又修修改改很多地方,常常有“我这写的什么玩意!”这样的感想。只是当我再次看我修好发出去的稿后,我又会想要再修一遍。有时候一句话一个动作我都要细细思考很久,生怕写崩了。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,我常常会有“天呐!怎么这么中二啊!”或是“天啊!这也太狗血了吧!”之类的感想,对着我写出来的东西大肆吐槽,想着“这种东西根本不会有人看的吧!”。 不过这第一本书也给我累积了一些经验,给我带来了创作的快乐。我有点后悔为什么不早点尝试写作,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真正想g的事。 开脑洞对我来说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