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说过这是一个朋友的故事,到现在,打这篇文章还是会觉得很怀念,怀念当初他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,以及那段我们在一起的时候。因为现在毕业了,我们已经不能每天相处在一起十个小时了。 虽然我们还是常常见面。 在故事中我的角色是听故事的人,而我的朋友是说故事的人,他告诉我很长的这段故事让我写下,以前有写过很多其他故事,但那毕竟是虚构,而我虚构故事的能力还没有十分足够,这个故事算是我另一个开始,写下这个故事的当下,我其实是很感动的。 一方面是朋友会告诉我这些,另一方面也是能用自己的笔来写下。 因为爱所以才有这个故事。不论是当初发生这个故事之时,或是我写下,我打出来的时候。 大方面来说,最近社会中发生很多事,如果这是一个我笔下的世界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