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的清晨总裹着层化不开的薄雾,天还没亮透,操场边的樟树就浸在灰蓝色的雾里,只露出模糊的轮廓。林晓雨的运动鞋踩在湿漉漉的跑道上,发出“咯吱”的轻响,鞋底沾着的露水混着细沙,磨得脚踝有点痒。她双手撑着膝盖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,喉咙里像塞了团带刺的干草,每吸一口气都带着淡淡的血腥味——这是她今天第三次跑800米,计时器上的“3分25秒”像道刺眼的光,比合格线整整慢了15秒。 “晓雨,歇会儿!”苏晴从操场边跑过来,手里拿着瓶拧开的温水,瓶口还冒着点热气。她把毛巾递过去,上面印着的小太阳图案被汗水浸得有点模糊——这是去年晓雨生日时她送的,说“运动完擦汗,能感受到阳光的温度”。“你今天已经跑了三趟了,再跑下去腿该受不了了。” 晓雨接过水,喝了小口,温水滑过喉咙,稍微缓解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