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偶遇那晚算起,我们认识565天,我被你带回蒙古包25天之后,我们在白云鄂博的病床上确定关系。 到今天为止,我们已经在一起541天了。 如果把这一年多时间放在我前27年的人生经历中来看,它实在是太短太短了。 短到还不如我从前那些痛苦经历的十分之一这么长,短到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珍惜。 和你在一起太快乐、太幸福了,我贪心地想要更多更多。 因此我琢磨了很久,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问。 “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?”已经在一年多前就说过了。 “愿不愿意共度余生?”听起来又有些老套。 就算我现在正卡在最后的ddl提笔写这封信时,仍没有想好该怎么问。 或许当我亲手把信交到你手里时,能够突发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