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成功被人类的“羞耻感”所拦下的自己。 她的确硬着头皮撞了南墙,也的确没有章法,却在这个过程里见到了自己能力的天花板,然后也真情实感地完成了一些事,并找回了那个最终的自己。 如果每个人来这世上都是来“练号”的,那么沈清现在已经有了敢于“自我报废”的勇气。 她想起自己当初陪着母亲在医院时,她路过检查室看到的那个躺在床上的被癌症折磨到奄奄一息的、瘦到皮包骨的25岁女生。人啊,只要不死,总还有机会重来。 她不再怪冯媛,不怪她宁愿头破血流还是要硬撑自己是“有钱人”的人设,以至于粉身碎骨也要维护自己的虚假形象。毕竟,人要给自己留一口气。那口气若真要散了,她才要哭呢。 沈清也不再强迫自己必须变得能言善道,经过这一路,世界想要告诉她的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