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的清晨总裹着层化不开的薄雾,天还没亮透,操场边的樟树就浸在灰蓝色的雾里,只露出模糊的轮廓。林晓雨的运动鞋踩在湿漉漉的跑道上,发出“咯吱”的轻响,鞋底沾着的露水混着细沙,磨得脚踝有点痒。她双手撑着膝盖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,喉咙里像塞了团带刺的干草,每吸一口气都带着淡淡的血腥味——这是她今天第三次跑800米,计时器上的“3分25秒”像道刺眼的光,比合格线整整慢了15秒。 “晓雨,歇会儿!”苏晴从操场边跑过来,手里拿着瓶拧开的温水,瓶口还冒着点热气。她把毛巾递过去,上面印着的小太阳图案被汗水浸得有点模糊——这是去年晓雨生日时她送的,说“运动完擦汗,能感受到阳光的温度”。“你今天已经跑了三趟了,再跑下去腿该受不了了。” 晓雨接过水,喝了小口,温水滑过喉咙,稍微缓解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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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